遼寧理工學院學生自習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生自習的正常開展,提高自習質量,使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推進學風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遼寧理工學院學風建設實施辦法》以及《遼寧理工學院知行測評實施辦法》等有關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自習是日常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yǎng)學生自學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學生理解學習內容、做好新課預習的有效手段。任何學院或部門不得無故取消或妨礙學生自習。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校全日制在籍學生自習的管理。?
第二章 學生處職責
第四條 學生處代表學校行使對學生的教育管理責任,學生處依據(jù)學校學生管理有關規(guī)章制度對學生自習進行總體要求,制定相關規(guī)定,監(jiān)督考核學院工作,并負責協(xié)調各相關部門為學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自習環(huán)境。
第五條 學生處在學生自習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代表學校制定對各院學生自習管理的總體要求,監(jiān)督學院的管理行為。
2、擬定學生自習要求及考核標準,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自習時間、參加范圍等。
3、協(xié)調教務、后勤等有關部門為各學院分配適合的自習教室,為學生提供良好的自習環(huán)境。
4、做好對各學院學生自習質量的監(jiān)管工作,定期對各學院的自習情況進行檢查與評比。
第三章 學院職責
第六條 學院是學生自習管理工作具體落實部門。各學院應當根據(jù)學校的總體要求,制定符合學院實際情況的管理細則,有效地組織人員進行學生早、晚自習的管理與考核工作。
?第七條 學院在學生自習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在學生處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開展學生自習管理的各項活動,指導本院輔導員、學生會開展相應的學生自習管理工作。
2、根據(jù)學校有關學生自習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學院的具體管理細則。?
3、負責為各班級分配合適的自習教室,保證學生的自習環(huán)境;結合專業(yè)特點豐富自習內容和形式;每學期初將本學院自習地點、自習形式及自習班級人數(shù)向學生處報備。
我們定期對各班級學生自習情況進行檢查和評比,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學生的知行測評之中。同時,按要求上報學生自習的有關情況,協(xié)助學生處做好本學院學生自習的考核工作。
第四章 輔導員職責
第八條 輔導員是學生管理的一線工作者,應當積極地履行管理職責,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證學生自習的正常開展。?
第九條 輔導員在學生自習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切實履行教師的管理職責,依據(jù)學校學生自習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制定班級自習管理制度,對學生自習進行有效管理。
2、定期了解學生自習情況,并及時上報有關信息。
3、積極組織開展學生自習檢查與評比活動,指導學生會或本班學生干部進行自習管理工作。
4、嚴格執(zhí)行學生自習請假制度,明確審批程序,以確保自習的出勤率。
第五章 學生會及班級學生干部的職責
第十條 學生會應當發(fā)揮學生自我監(jiān)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組織作用,協(xié)助學生處及學院做好學生自習的檢查與管理。各級學生干部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自習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學生會及班級學生干部在學生自習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切實履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生自習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學校和學院交給的自習管理任務。
2、校學生會要協(xié)助學生處對全校學生自習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學院學生會要協(xié)助學院老師對本院各班級學生自習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依據(jù)公平、公正的原則,給出檢查成績。
3、各班值勤人員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當天考勤記錄,完成考勤任務后應當認真、及時地做好交接工作。
4、學生會及有關學生干部應當及時收集和反饋學生中的問題,做好與老師的匯報交流。
第六章學生自習考核
第十二條 參加自習的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自習管理相關規(guī)定,主動配合考勤;各學院要做好自習的考核、評比工作,保證自習出勤率。
第十三條 教務部門和各二級學院應在學期第一周為各年級、班級安排好自習教室。學生應當從學期第二周開始參加自習,至期末結束。自習時間為: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
第十四條 學生自習的考核方式如下:
1、學生要按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自習,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將累計缺勤次數(shù)。?
2、因事、因病無法參加自習者,必須向輔導員老師辦理請假手續(xù),并將有效請假條交與負責值勤的班級干部以備核查。沒有請假的學生,記為無故缺勤。
3、對于托人或代人虛報出勤或弄虛作假、包庇錯誤、情節(jié)較輕的行為,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較重或屢犯者,撤銷其學生干部職務、取消黨員發(fā)展對象或入黨積極分子資格,不得參與當年的評優(yōu)評獎,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4、自習生出勤和遵守自習紀律情況,按照《遼寧理工學院知行測評管理規(guī)定》進行考核,缺勤累計二次及以上記入教學考勤冊;自習累計缺勤三次及以上或違反自習紀律被記載在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參與本學期內的評優(yōu)評獎。
5、各班級每天都要對本班自習出勤情況進行自我考勤,各學院要安排專門的老師及學生干部對各班自習出勤率進行定期考勤。各班級自習考勤結果直接與班級評優(yōu)掛鉤;大一出勤率低于90%,大二、大三年級低于30%,在考勤中被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班級不得參與優(yōu)秀班集體的評選。
6、學生自習情況評比排名,作為學院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第七章 學生自習紀律要求
第十五條 參加自習的學生要遵守自習紀律,服從管理要求,積極提高自習效率,主動營造良好的自習環(huán)境。
第十六條 學生自習時具體紀律要求如下:
1、一年級學生準時到指定教室參加自習,其余年級學生可以自行選擇自習地點,原則上到教室、圖書館上自習,在宿舍自習的學生在自習時間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2、自習期間,學生應當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靜,不在教室或走廊大聲喧嘩、隨意走動,以免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3、自習時間不得放音樂,不得在教室接打手機,不得在教室吃東西;各班自覺維護教室清潔衛(wèi)生,下課后將書本、稿紙等物品帶走,不得損壞公物。
4、自習時間各班不得組織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特殊情況需組織活動,須報輔導員批準。
5、各學生組織不得在自習時間召開例會,如特殊情況需召開必須報輔導員批準。
6、自習時間如有正常上課,參加正常上課。?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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